時隔兩個半月,我來寫網誌了,我沒有忘記大家(但大家應該都忘記我了)。

這段日子偶爾有想寫網誌的念頭,但每每因為一時忙碌或懶得寫而擱置,例如前陣子[V]頻道在重播《原來我不帥》,本來想來呼籲大家無聊可以看一下,但我一拖再拖,等我想寫的時候已經播完了,於是就繼續給它停擺,但我還是很感謝僅存的幾位對我不離不棄的讀者,例如我前陣子收到一封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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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大學生竟然跟我說他國中時喜歡看我的書,乍聽之下讓我有點錯愕,感覺像是聽到有人說他小時候喜歡看豬哥亮歌廳秀的感覺。我這才驚覺光陰似箭、歲月如梭,但我回神以後還是婉拒他的邀請,因為我不擅演講。
對於每位長期follow我的動態的讀者,我都是充滿感激的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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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部落格網址應該已經在這位仁兄的「我的最愛」裡存在了三、四年,能有這種堅定不移的讀者,我除了感到欣慰還能說什麼。

最近看「蘋果動新聞」,看到在介紹一位寫網路小說的部落客……

(52秒的地方是怎樣,我已經淡出江湖了,江湖為什麼還不放過我?)

這則報導讓我想起當年的自己……(遠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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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我把臉塗掉,希望大家認不得我,以免將來在路邊吃黑輪時被拍到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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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還沒去看那位部落客的文章,雖然說「諧星相輕,自古而然」(有這句嗎?),但我還是要誠懇地呼喚這位林同學,將來不紅的話,如果有什麼無法調適的地方,歡迎來向我尋求心理諮商,Lowes大哥是過來人。

最後我要說,曾志朗超man的,他跟他老婆洪蘭以前都在陽明當教授,兩人的課我都修過,想想真是榮幸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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